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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程序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 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展位申请表》,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本申请表须与展品列表同时提交方能生效。只有填写在展品列表中的产品才能展出。参展商提交展位申请表,即表示同意接受所有附带的参展条款。
   
2. 请参展公司在提交报名表后一个星期,将参展费用的30%汇至我司指定账户,摊位位置确认后支付余款。邀请函中欧元部分报价均不含19%德国增值税, 目前德国税法暂时取消了征收19%增值税,但不排除今后会有变更的可能,我们会根据德国税务部门政策来决定是否收此部分费用,建议您做预算的时候将此部分考虑在内。汇款时,请注明“慕尼黑设备展”字样。如由于参展商原因引起的退展,已收费用不退还。
   
3. 我司在收到申请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 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5. 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证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 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 参展单位应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不发放印有涉嫌侵权产品的各类宣传资料,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将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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